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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能力,实施人才培养评估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了方便各二级学院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作为职业等级评价中心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管理,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文件、通知和规定。各学院负责所属专业对口的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推荐、命题、考务、培训及考评场地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认定工作管理
为确保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设置,其质量保证体系参照人社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试行)》认证体系标准执行:由组织机构管理、考评人员管理、命题管理、考务程序管理和资格证书管理五个方面组成。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以各二级学院为主体的管理模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场地、设备、检测手段;考务工作计算机化管理程度;人员条件等是否符合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对认定工作的反映等。各二级学院如需增加或更改认定工种(职业),应及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各二级学院应将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外的技能认定计划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登记、备案。各二级学院应在年末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提交年度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总结。
三、人员管理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所属专业工种考评员管理包括考评员档案的日常管理,考评员认定工作的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负责联系教师派教师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考评员培训班;负责各二级学院报考考评员的教师资料上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按照各二级学院的职业(工种)建立考评员认定小组等。
学院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后将可以接受人社部门委托的命题工作,并实施考务管理。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管理办法、为实现顺利对接评价中心成立后的管理模式,认定考试过程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管理并与人才培养方案对接。
各二级学院负责将每期认定合格人员的名单归档管理并按人才培养方案评估体系的要求分工种、级别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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